发布日期:2026-08-18 16:03:58 信息来源: 省化工专项行动办
根据《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现将东营港化工产业园南部片区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东营港化工产业园南部片区,面积为5.998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观海路,南至桩埕路,西至兴港路,北至港城路。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省化工专项行动办,个人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
公 示 期:2026年8月18日—8月24日
联系电话:0531—51782856
电子邮箱:hgcysjz@126.com
省化工专项行动办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