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的鼓励类技术改造项目,因企业技术改造前未办理备案手续,现项目已经建成投产,企业要求进行补办技改备案手续,是否可以补办,如果可以,如何补办?如果不可以补办,企业缺少该项手续无法办理其他手续该如何处理,谢谢。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未依法将项目信息或者已备案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告知备案机关,或者向备案机关提供虚假信息的,由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