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编制。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
本报告所列的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deic.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直接与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一号,邮编:250011,电话:0531-86916461、86062290,传真:0531-86079273)。
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
2012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了我委政府信息,拓宽了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一)组织领导机制健全。我委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制,明确由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贯彻落实《条例》领导小组,明确委办公室、信息中心为省经信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及时指导、协调、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各处室、直属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审核及公开本部门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公开流程规范。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修订完善了《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建立了保密审查、信息发布、监督保障等相关工作机制,通过细化信息公开的范围,强化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加强信息公开监督考核,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有效地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2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89条,其中涉及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发展规划类信息34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37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399条;人事信息类信息16条。
(二)公开平台。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通过“山东经信网”和“中国·山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根据需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的形式予以公开。同时,在委机关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公众免费查阅。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我委收到要求公开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3条。其中以网站提交形式申请的2条,以信函形式申请的1条。根据有关规定和申请人要求,我委受理公开申请2条并及时向申请人作了答复,另外1条为其他单位职能内容,向申请人作出了解释和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委没有对依申请要求提供政府信息收费的事项,没有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2年,我委积极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各事业单位根据政信息公开的要求,明确了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和人员,按照委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国家要求和公众期待相比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2013年,我委将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继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方法、新手段、新方式,接受基层群众和企业的广泛监督;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探索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力争该公开内容全部公开;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学习培训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工作人员自觉恪守的责任、义务和自觉行为,推动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