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方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gxt.shandong.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直接与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电话:0531-86062550、86198615,传真:0531-8690164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全面公开。以厅门户网站、省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政务微信和微博为主要平台,全面发布我省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信息。2019年,我厅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近6200条,省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1700余条,政务微信1200余条,政务微博近1100条,对全部11次厅长办公会的主要议题和议定事项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其中邀请利益相关方代表等列席办公会2次。二是围绕企业和公众关心关切重点发布。重点抓好双随机、双公示、执法信息、督查情况、重大项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在政务微信、微博发布信息的选择上转变观念,从以前以发布领导活动为主,转变为以发布政策解读、公示公告、调查征集信息等为主,把跟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放到重点位置显示,同时减少转发信息和新闻类信息发布,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2019年,我厅将需要进行解读的政策文件范围,从规范性文件扩大至所有政策文件,要求各起草处室在文件发布后3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并将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方便公众查阅;对同一政策注重运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宣传、一图读懂等多种形式解读,便于公众理解。2019年,我厅共发起或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9次,对本机关制发的10件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全部同步发布了政策解读,全年共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发布工业和信息化相关的解读材料60余篇,较往年有大幅增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本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并依法依规作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我厅编制并在门户网站发布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目录包含工信系统、工信动态、政策解读、服务平台、公众参与和数据开放等6个一级目录,38个二级目录和52个三级目录。其中重点领域下设置了权责清单、“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信息公示、财政信息、重大项目、督查信息和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栏目,方便了社会公众获取信息。
同时,我厅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做好新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切换工作,认真研究确定新旧目录栏目之间的对应关系,切实做好信息迁移和发布,共梳理归类迁移和新发布信息5400余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国家和我省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的新要求,结合我厅中心工作,对我厅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造。新增“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专题宣传”和“工业新词话”专栏、增加办事服务统计和留言反馈情况统计功能、新增“回应关切”栏目,增加对搜索结果的分类等,进一步凸显我厅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二是建立了厅门户网站定期检查机制,重要时期(两会期间、国庆期间等)执行24小时值班读网,确保我厅门户网站和省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站链接可用,不出现空白栏目和长期未更新栏目、杜绝错别字和错误内容等。三是通过厅网站公众参与栏目、“齐鲁民声”、“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山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热线和官方微博微信等多种渠道,认真及时回应公众留言,确保一般性留言1个工作日内回应,较难回复的问题5个工作日内回应。今年以来共处理留言800余条,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完善制度,健全政务公开机制。一是印发《2019年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鲁工信发〔2019〕2号),明确了厅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及各处室的职责分工,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我厅着眼于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新特点,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新闻发言人、社会评议等各项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有章可循转变。三是及时调整编制主动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我厅公开内容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并动态更新。
本机关在对各处室、单位的年度考核中,专门设置了包括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保障、会议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受理等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在总分中占比超过4%。不断发挥考核的督促监督作用,促进各处室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4 | 4 | 3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1 | -1 | 172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7 | 7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6 | -42 | 0 | |
行政强制 | 5 | 1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64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4 | 10158万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1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1 | 6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 | 1 | |||||||
(七)总计 | 7 | 1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公众期待相比仍存在不小差距。一是公开渠道仍有限,形式不够丰富,特色不够明显;二是个别处室、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视不够,工作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厅将在2020年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进一步强调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讲深、讲细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舆论回应引导能力。二是优化政务公开平台互动模式。积极探索通过网上调查、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等形式开展政民互动,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回应公众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