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个方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gxt.shandong.gov.cn)下载。若对本报告有疑问,请直接与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电话:0531-51782527、51782797,传真:0531-5178253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厅以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为信息公开主阵地,深化与主流媒体合作,全面发布我省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信息。全年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286条,政务微信1300余条,政务微博近1400条,全媒体传播我省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信息38.6万次;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17次,其中主发布8次,主要领导参加2次。
2020年12月15日,厅党组书记、厅长于海田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三五”期间制造业转型升级情况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厅充分发挥网站和新媒体引导舆论、服务公众的作用,第一时间在网站建成“疫情防控 物资保障 我们在行动”专栏和“企业诉求受理窗口”平台,开通12条24小时热线电话,全面发布我省工信系统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和每日工作简报,受理并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难题,营造出“众志成城、同心战疫”的浓厚氛围。疫情期间,共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千余条,处理企业诉求7000多件。
疫情期间,在厅网站开设“企业诉求受理窗口”平台,受理并解决企业复工复产难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本机关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件,其中予以公开5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4件,无法提供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各个环节工作。厅办公室是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统筹协调、督促各处室、单位抓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各处室、单位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信息员,负责组织、制作本单位政府信息;各市工信部门与我厅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每天向厅门户网站提供重要工作信息。
2020年,我厅对门户网站上2016年以来制发的34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统计,重点检查文件的有效性并做好标注;对年内失效的两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以鲁工信法规〔2020〕218号文件印发。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2020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站栏目策划,提升浏览体验。一是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对“执法信息公开”栏目进一步细分为四个栏目,细化相关公开内容;二是首页增设“重点任务”栏目,集中发布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和《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推进落实情况,2020年共发布相关信息70余条;三是将“厅长办公会”栏目放到首页显著位置,重点发布相关议定事项的解读信息和相关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信息百余条;四是去掉了已不在使用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增强网站的服务效能,确保网站内容权威性。
另外,我厅积极通过厅网站公众参与栏目、“齐鲁民声”、山东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热线和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认真及时回应公众留言,确保一般性留言1个工作日内回应,较难回复的问题5个工作日内回应。今年以来共处理留言420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抓好制度机制建设。一是按照国家和我省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印发《2020年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鲁工信办〔2020〕121号),明确我厅2020年政务公开的重点工作及各处室的职责分工。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印发《关于调整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鲁工信办[2020]219号),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三是修订完善《山东省工信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和流程。四是及时调整编制主动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做好动态更新。
印发《2020年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关于调整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进一步抓好培训考核。一是两次召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会,分别邀请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负责同志和新华社山东分社记者为大家授课,累计培训180余人次。二是继续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机关处室及工作人员综合考核中,分值比重为5%。
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9 | 19 | 4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0 | -1 | 137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6 | 32 | 8505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4 | 27 | 1 | |
行政强制 | 6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41 | +7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2 | 11901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3 | 0 | 0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法治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工作人员尤其是新进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还不熟悉,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不重视,对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不了解,不能及时全面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比较单一,解读材料局限于文字,运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的本领还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我厅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对各处室、单位的培训力度,年内至少组织两次政务公开相关的培训,学习国务院、省政府办公厅以及我厅印发的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邀请省政府办公厅同志授课,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的解读力度,考虑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制作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的解读材料,丰富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厅承办人大代表建议50件,全部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完毕。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7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13件。
2020年,我厅承办政协提案95件,全部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完毕。其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6件;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48件;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1件。
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件除一件涉密外,都已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