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电力直接交易集中竞价工作程序》

发布日期: 2016- 05- 25 14: 07: 11 信息来源: 电力处

  

  2016年5月3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出台了《山东省电力直接交易集中竞价工作程序》(鲁经信电力〔2016〕189号,以下简称《工作程序》),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工作程序》出台背景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做出了明确要求。根据文件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出台了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其中《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明确,在保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前提下,将目前以计划为主的电力电量平衡手段,逐步调整为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化机制。电力直接交易是电力市场的初级模式,从近两年的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情况看,用电市场面向量大面广的工商企业,电力供应保障除了供需衔接组织,增加了发用双方交易协商环节,其中需要大量及时细致的协调服务。为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确保全省计划电量与市场电量平衡有序衔接,制定该工作程序。 

  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共有正文五章、三十条,包含了电力直接交易集中竞价的基本原则、组织实施、竞价方式、监督管理和附则。 

  一是基本原则(第一条到第六条)。明确了全省直接交易工作的组织顺序、市场交易主体以及交易衔接方式。 

  二是组织实施(第七条到第十五条)。明确了直接交易集中竞价工作步骤。主要包括集中竞价电量规模的确定、发用双方竞价撮合和集中代理竞价两种竞价方式的顺序、市场主体注册、市场开市到闭市工作环节以及年中电量余缺调剂等内容。其中创造性提出了集中代理竞价,更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并确保交易电量的全额落实。 

  三是竞价方式(第十六条到第二十三条)。明确了直接交易集中竞价规则,包括数据申报、价格基准、市场出清、市场维护、合同签订、计划安排和交易结算。 

  四是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到第二十七条)。明确了集中竞价结束后相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 

  五是附则(第二十八条到第三十条)。解释了文件中相关术语含义,明确了《工作程序》自2016年6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6月2日。

字体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分享
  • 微博
打印
  • 打印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