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省级激励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9-03-06 09:30:48 信息来源: 山东省政府网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技术改造是一种依靠增量投入引导存量调整的投资方式,在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近日,由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5部门联合制定的《新一轮高水平技术改造省级激励实施办法》出台,企业技术改造后产生的省、市、县新增财力的50%,连续3年全部奖补给企业;若是重大技改项目,也可选择获得省财政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5%给予的最高2000万元贴息支持。

  《办法》重点支持企业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重点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低碳节能、安全生产等领域实施的数字化、智能化、集约化、绿色化技术改造。为进一步发挥财政政策作用,鼓励工业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办法共设立了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技术改造新增财力奖补3个财政专项。

  其中,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将综合考虑各市2018-2020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幅、环比新增税收贡献等因素,对各市实施分档综合奖补。第一档3个市,每市奖补3000万元;第二档5个市,每市奖补2000万元;第三档7个市,每市奖补1000万元。

  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在2019年3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这一办法实施期内,滚动支持100个左右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的重大技改项目。省财政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35%给予最高2000万元贴息支持,同一独立法人项目限定1个。

  技术改造新增财力奖补针对2018年1月1日之后完工的技改项目,据介绍,相比第二项企业受益面将更广,是一项普惠性政策。符合条件的,按企业技术改造后产生的省、市、县新增财力的50%连续3年全部奖补给企业。企业技术改造后产生的地方新增财力额度,以企业技术改造后主体税种税收额(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增加部分为依据。企业所获奖补资金不超过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不重复享受税收增长奖励和技术改造新增财力奖励。

  上述政策原则上对单个企业不重复支持。省财政承担技术改造新增财力奖励资金,由各市结合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统筹安排,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对企业进行支持。不足部分由省财政与各地通过体制结算补齐。

  办法要求强化绩效目标全周期跟踪问效,没有绩效目标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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