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500万元重奖国家科技进步奖

发布日期:2019-07-22 09:22:55 信息来源:人民网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人民网济南7月19日电(宋翠)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9日,山东省政府在济南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相关部门对《意见》进行解读。

  “《意见》围绕落实国家近年来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山东省大数据局副局长廉凯介绍说, 根据《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提出数字经济的具体目标。到2022年,数字经济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深度显著增强,重要领域数字化转型率先完成,数字经济规模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

  具体政策措施是,围绕数字产业化、数字农业、智能制造、智慧服务、培育新业态5大任务,从加大要素供给、强化人才支撑、激发创新活力、培育市场主体、加强资金扶持等5方面,《意见》提出了19条具体的政策措施。在加大要素供给方面,针对数据资源、基础设施、用电、用地等关键要素明确了支持政策。在强化人才支撑方面,围绕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和创新引智方式提出了具体政策。在激发创新活力方面,提出了激励企业创新、建设创新平台、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措施。在培育市场主体方面,围绕支持企业发展、鼓励招商引资、支持集聚发展明确了支持措施。在加强资金扶持方面,提出了项目支持、税费优惠、社会资本、金融信贷等扶持政策。

  “我们广泛借鉴外省经验。”廉凯说,山东全面吸收广东、江苏、浙江、贵州等省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并在有些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比如,有的省份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山东把奖补标准上调至300万元。有的省份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大数据产业团队或个人奖励100万元,山东一方面扩大了奖励范围,另一方面,提高了奖励标准,提出可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同时,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将山东已经出台的各类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对数字企业、人才进行优先扶持、重点倾斜。如优先支持数字技术企业在境外建立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并给予相应补贴;优先支持数字技术企业建设创新平台等。

  “立足山东实际,就数据资源供给、降低用电成本、保障建设用地、金融信贷支持、高质量引进人才、引导产业聚集等,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优惠政策。”廉凯举例说,针对企业诉求集中的数据资源供给问题,提出加大政务数据、社会数据共享开放力度,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基础动力。用电方面,对符合规划布局,服务全省乃至全国的区域性、行业性数据中心,用电价格在每千瓦时0.65元的基础上减半,通过各级财政奖补等方式降至0.33元左右。根据实际用电量和产业带动作用,分级分档给予支持,其中数字山东专项资金每年补贴电费不超过3000万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针对数字技术企业轻资产、高科技的特点,创新开展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和银税互动贷款。

  记者获悉,山东省大数据局充分发挥数字山东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作用,以数字山东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社会构建。目前,全省人口、法人单位、公共信用等6大基础库已汇聚各类数据4.62亿条,累计开放数据7.35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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