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基层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指导标准》解读

发布日期: 2020- 10- 16 09: 40: 55 信息来源: 人事处

一、制定背景

基层工程技术人才是工程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速基层发展,推动我省实现全面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支撑。我省高度重视基层工程技术人才职称有关工作,出台了《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指导有关工作开展。制定基层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的指导标准,对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优化基层工程技术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件依据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提出“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地区标准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为我们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依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印发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乡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鼓励人才向基层聚集、流动,更好地解决基层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打造坚实的人才基础,为我们制定本《指导标准》提供了参考。

三、主要内容

《指导标准》共分4章,包括总则、申报条件、评审重点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提出《标准条件》制定的政策依据,基层工程系列高级职称基本分类、参评专业。

第二章,申报条件。提出申报基层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的基本条件,并分别明确申报基层正高级职称和基层副高级职称人员需要具备的学历资历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

第三章,评审重点。该部分提出在基层职称评审中更加关注参评人员在基层的工作实绩和奉献精神的有关要求。

第四章,附则。对《指导标准》中包含的资历年限计算、词语的特定含义等进行解释,明确《指导标准》的解释主体和施行的起止时间。

四、施行日期

本《指导标准》自2020年11月10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到202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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