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经济专业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解读

发布日期: 2020- 10- 16 09: 41: 31 信息来源: 人事处

一、制定背景

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才是我国建设经济强国的重要力量,是支撑我省产业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动力。中央高度重视职称评审有关工作,出台了《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全面推动我国职称制度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也分别出台了相应文件,引导经济和工程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向纵深开展。山东省委省政府将职称工作作为推进新时代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出台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我省一个时期内职称制度改革提供了指引。当前,我省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规范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速提升其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对实现山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文件依据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了《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提出“职称评审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单位标准”“地区标准由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为我们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就新时代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新方向、新要求,为我们制定标准提供了指引和参考。

三、主要内容

《标准条件》共分4章,包括总则、申报条件、破格申报条件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提出《标准条件》制定的政策依据,经济系列高级职称基本分类、参评专业。

第二章,申报条件。提出申报经济高级职称人员的基本条件,并分别明确申报正高级职称和副高级职称人员需要具备的学历资历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

第三章,破格申报条件。提出破格申报经济专业高级职称人员的基本条件,并分别明确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和副高级职称人员需要具备的能力业绩条件。

第四章,附则。对《标准条件》中包含的资历年限计算、词语的特定含义等进行解释,明确《标准条件》的解释主体和施行的起止时间。

四、施行日期

本《标准条件》自2020年11月10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到202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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