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0-12-15 15:19:22 信息来源: 培训与交流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按照省政府部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现将《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9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鲁发〔2019〕17号),提出尊重、激励、保护、服务、关爱、培养企业家六个方面25条具体措施。据此,我们研究起草了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我厅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组织进行了专题调研,征求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家和专家的意见,与省有关部门进行了交流沟通,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本《办法》。《办法》成稿后,召开了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金融行业、新闻媒体五次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建议,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家队伍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提出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对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鲁发〔2019〕17号),提出“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给予重奖。”省委、省政府对企业家进行表彰奖励,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必将进一步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的积极性,营造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五大部分21条内容:

一是总则。明确了新形势下,山东省企业家表彰奖励的依据和目的、奖项设置、评选原则、评选范围。

二是标准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特定条件两个部分。

三是评选程序。明确了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的程序,包括组织申报、评审遴选、资格审查、组织公示、研究审定等内容。

四是奖励。对优秀企业家给予重奖,授予荣誉称号和资金奖励。

五是附则。建立山东省优秀企业家交流机制,加强对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明确了企业、企业家、推荐单位、评审工作人员弄虚作假的惩戒措施。

五、关于实施日期的说明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征求意见的说明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培训与交流处反映。

电话:0531-86902646,邮箱:s86902646@126.com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

附件:《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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