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2-22 14:28:45 信息来源: 培训与交流处
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程序,省工信厅在《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起草过程中向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金融行业、新闻媒体广泛征集意见,并在意见收集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省工信厅还将《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对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一、向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金融行业、新闻媒体征求意见情况
(一)4月29日,召开了专家学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提出2条意见,经研究,采纳了部分合理意见。
(二)4月30日,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座谈会,提出3条意见,经研究,采纳了部分合理意见。
(三)5月7日上午,召开了金融行业座谈会,提出1条意见,经研究,采纳了部分合理意见。
(四)5月7日下午,召开了新闻媒体座谈会,提出3条意见,经研究,采纳了部分合理意见。
二、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情况
12月15日至21日,省工信厅将《山东省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对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