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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15 15:53:00 信息来源: 培训与交流处
按照省政府部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现将《关于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打造制造业高技能人才培养高地的意见》(鲁工信培〔2020〕114号),加强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培养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技术技能人才,据此,我们研究起草了本《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
近期,我厅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行了调研,我省制造业技能人才缺口大、队伍断层、结构失衡、人才外流等问题比较突出,成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我厅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研究起草了《关于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先后征求了机关相关处室和公共实训基地依托企业、院校的意见,召开了专家学者座谈会,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意见》。
三、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通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对制造业进行赋能。从我省实际看,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步伐加快,熟练掌握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的技术技能人才严重匮乏,成为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最大短板。《实施意见》出台,能够打造全省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体系,加快培养适应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要求的现代化的新一代技能人才。《实施意见》的内容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三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加强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加强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建设三个基本原则。
(二)工作任务。提出了加强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工作任务。
(三)推进措施。提出了加强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具体推进措施。
五、关于实施日期的说明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征求意见的说明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培训与交流处反映。
电话:0531-86902646,邮箱:s86902646@126.com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
附件:《关于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