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积极作为 “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初见成效

发布日期:2020-12-28 09:13:09 信息来源: 菏泽市工信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制度创新课题,是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确定的一项重点任务。菏泽市工信局认真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制定方案、建立机制、搭建平台、协同推进,“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初见成效。

一、积极作为 贯彻落实“亩产效益”评价改革

(一)建立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市工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市委深改会和市领导批示精神,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座谈会、培训班,强化督导调度,督促指导各县区对工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依据得分高低对企业进行分档归类。去除已注销、本年度未生产、破产或债务重组等企业以及发电、供水、供电、燃气等民生企业不在评价范围内,全市共计1554家规上企业参与综合评价,其中A类企业297家、B类企业819家、C类企业348家、D类企业90家。
     (二)搭建“工业企业综合创新管理服务平台”。在完善“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平台服务功能,拓展了“政策超市”、“企业互联互通”、“银企互通”、“工业电商”和“经济运行监测”等多个模块,切实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截至目前,以“亩产效益”为主的服务平台各个模块已相继开发完成并将陆续投入使用,实现以下七种功能:①“亩产效益”科学评价工业企业质量效益;②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及时规避企业经营风险;③惠企政策传达,实现企业共享政策红利;④盘活闲置资产,实现资源共享;⑤实现多方精准对接,优化供应链;⑥企业集中采购及资源调剂,降本增效;⑦金融对接,提高企业资金利用率。
        (三)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依据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对不同类别企业制定实施差别化的价格、用地、用能、排放、信贷等政策。下发了《关于加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差异化政策落实情况调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结合省、市出台的差异化政策,在确保工业经济稳步增长情况下,根据本县区工业经济结构特点,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推动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指导各县区对口部门做好差异化政策落实。

二、“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成效初显

“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使优质企业享受到差异化政策红利,差评企业增强生存的危机感和加快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紧迫感。差异化价格政策:供电公司向D类企业共计征收差别电价21.82万元。差异化用地政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为力乐包装、花冠集团、巨铭能源、金地建材等A类企业争取指标并办理了土地手续195亩;将永丰醋酸铜项目上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15.7亩土地面积正等待批复。差异化用能和排放政策: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争取上级资金,优先将A类、B类企业纳入“白名单”,在日常工作中对“白名单”内企业尽量做到“无事不扰”。水务部门优先为A类企业争取上级节水资金30万元,帮助花冠集团酿酒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创建成节水型企业。差异化信贷政策:人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把4类企业推送到各银行金融机构引导信贷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A、B两类企业的支持力度。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A类企业,优先推荐支持其申报和享受各级各类科技扶持政策。其他相关差异化政策:科技部门对A类企业优先推荐支持其申报和享受各级各类科技扶持政策;财政部门联合工信部门推荐山东鲁润阿胶药业有限公司(A类)、华夏国药(菏泽)制药有限公司(B类)争取中央财政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450万元,推荐花冠集团酿酒股份有限公司(A类)申请2020年市级企业创新创优项目专项资金。随着“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不断推进,差异化政策也在逐步落实,为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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