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2-19 09:26:41 信息来源:烟台市工信局
当前,烟台工业企业正在有序复工复产,广大在外企业员工将陆续回烟返岗,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为积极稳妥推动企业复工复产,避免因隔离观察等因素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地保证职工健康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发《关于做好工业企业回烟返岗人员隔离观察工作的通知》,指导企业做好隔离观察工作。
《通知》指出,对返岗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湖北等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律要求其暂时不要返岗。对已经到烟的,要严格落实自到烟之日起为期14天的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企业要全程掌握每名员工回烟返岗的方式、时间、身体状况,做好汇总登记。企业要严格落实医学隔离观察措施,制定隔离应急预案。支持企业把职工宿舍、人才公寓改造为隔离场所,设置集中隔离安置点,配合社区等管理单位做好信息统计和隔离观察工作,按要求隔离。企业外地返岗人员较多,无法满足隔离需要的,鼓励通过利用酒店、宾馆、度假村、民宿及闲置的企业宿舍等社会资源,由企业配合社区管理等单位自行进行隔离观察管理,有关部门加以协调,帮助解决。企业确不具备自行解决条件的,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返岗人员身体情况,通过设立专门隔离病房、征用县城或乡镇位置偏远宾馆、改造企业闲置宿舍、临时调配学校宿舍等社会资源,统一设置临时安置隔离点,并做好统一食材配送、生活垃圾收集、医疗服务、心理疏导沟通等相关管理和服务,确保隔离观察工作稳妥有序。企业要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对在隔离期间不能正常劳动的,要保障其在医疗、生活、工资、救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在坚持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加大人员和运输设备投入,逐步有序恢复已暂停运营的交通运输服务,提倡自驾、拼车、包车出行以及企业组织车辆到复工人员集中地接回等返程方式。鼓励开展面向企业外地员工的政府指定道路运输和定制化运输服务。对回烟返岗人员的隔离观察工作要严格服从当地公安、卫健部门有关要求,积极配合社区管理,不得私设或变相提高或降低条件。各县市区、各相关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发挥属地管理作用,全力做好回烟返岗人员摸排核查、健康监测、卫生防疫、生活保障等工作。对按要求需要隔离观察的外地返岗人员,按照“定点集中、单间隔离”原则,切实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