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3-16 09:18:04 信息来源: 山东省政府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安全生产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省应急厅近日印发《支持企业安全复工复产十项措施》,帮企业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道防线。
十项措施主要包含顺延到期证件证书、全程网办行政审批、简化复工复产程序等。据介绍,对安全管理较好、2019年以来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可自行复工复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作出安全承诺,不再层层报备、现场验收盖章。安全基础较好、安全风险较小的企业也推行承诺制,疫情防控期间不再进行现场检查;安全基础薄弱、安全风险较大,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加强上下级之间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精准检查,减少层层检查、重复检查。
疫情特殊时期,我省将充分利用山东省安全生产智慧培训平台等线上培训系统,通过网络课程、在线直播、线上答题等方式,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岗位风险管控、安全操作规程等实操性安全培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