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企业登录使用“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复工达产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05 10:48:55 信息来源: 运行监测协调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要求,提高疫情防控反应效率,方便企业供需对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海尔集团开发了“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复工达产服务平台”,平台设有“规上工业企业疫情报告系统”、“企业复工全要素专区”、“疫情医护物资供需专区”三项功能模块,可实现对规上工业企业每日疫情防控情况动态监测,为企业复工提供全要素对接和疫情防护物资服务。请各市立即将平台推广到辖区各工业企业,组织企业抓紧注册登录,并按要求及时填报相关信息。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市县信息联络员。各市、县工信局要明确一名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指导企业登录使用“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复工达产服务平台”,督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时报送疫情信息。请各市将市级联络员名单于3月6日前反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邮箱:sdjjyxj@163.com),并指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于3月11日前完成注册登录。平台注册登录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技术支持人员(附件)联系对接。各市县可按照分配账号登录查看本地企业信息填报情况。

二、建立疫情报告制度。疫情期间,各市要建立疫情信息报告制度,督促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认真填报“规上工业企业疫情报告系统”。工业企业发生疫情感染事件时,要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报告,并逐级报告工信部门联络员。

三、发挥好平台服务对接功能。各市要首先组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逐步扩大到中小微企业,登录使用“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复工达产服务平台”,利用平台提供的人力、设备、原料、工艺、物流、政策等全要素对接和防护物资服务功能,及时发布供求信息,反映困难问题。

附件:服务平台技术支持人员名单

         附件:平台技术支持人员名单.xls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4日 



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复工达产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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