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4-03 16:29:06 信息来源: 原材料产业处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铜、铝、铅锌、镁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厅原〔2020〕236号)要求,做好我省相关行业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市辖区内除中央企业外符合《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第35号公告)、《铝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第6号公告)、《铅锌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第7号公告)、《镁行业规范条件》(2020年第8号公告)要求的相关企业,请按要求申报公告。往年已公告的企业,如需继续列入公告名单,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条件》要求自愿重新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坚持政府组织、企业自愿的原则。企业为申报主体,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条件》要求编制规范公告申请报告,并提交相关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初审,明确审核意见后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报规范公告申请(附审核意见),并附企业申请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刻录光盘)。
三、有关要求
各市要高度重视申报组织工作,及时将有关要求通知辖区相关企业,指导做好相关材料准备,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初审,并于4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快递选用邮政EMS)。
铜、铅锌、镁行业申报联系人:梁敬斌,电话:86198603,电子信箱:yclc_sjxw@shandong.cn。
铝行业申报联系人:李星,电话:82037267,电子信箱:gtjhz2019@126.com。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铜、铝、铅锌、镁企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厅原〔2020〕236号).docx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