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6-22 17:23:40 信息来源: 科技处
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发布流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起草《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过程中广泛征集意见,并在意见收集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
(一)2020年3月,在调研了解情况的基础上,面向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5户代表性企业和企业家充分征求了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31条,集中体现在“第九条验收基本条件: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建议酌情降低;“至少有20家本领域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议适当减少数量;“中心的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建议适当降低;“按照‘公司+研究院+联盟’的基本运行模式”,建议修改为“按照‘公司+联盟’的基本运行模式”等,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合理吸收。
(二)2020年4月10日,召开了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作座谈会,再次征求了部分市和企业意见,对《指南》予以完善。
(三)2020年4月13日至17日,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认真研究吸收了意见,对《指南》进行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