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促进山东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的起草说明及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0-08-14 14:54:18 信息来源: 消费品产业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按照省政府部门“开门决策”有关规定,现将《关于促进山东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我省是中国葡萄酒工业的发祥地,是国内酿酒葡萄和葡萄酒主产区,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优势和较为雄厚的人才、科技优势,已形成完善的葡萄酒配套产业链条,在规模效益、品牌效应等方面均居全国首位,葡萄酒生产企业数量约占全国企业总数的1/4。2019年,青岛海关向省委书记刘家义报送了《关于促进山东葡萄酒产业发展的调研报告》,反映了我省葡萄酒产业发展面临的一些突出问题。家义书记对此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凌文副省长批示要“集思广益、研究对策”。 

作为省级葡萄酒产业主管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在开展专题调研、征求各相关企业、协会、专家学者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山东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19年12月13日,省政府在烟台张裕集团现场召开了全省葡萄酒产业发展座谈会,副省长凌文听取葡萄酒行业协会组织和部分葡萄酒企业代表意见建议。我厅于2019年10月14日,对省内葡萄酒产业发展开展了专题调研,对我省葡萄酒产业发展情况和面临的困难问题进行摸底,认真研究《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制造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山东省“十三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文件中有关葡萄酒内容的有关要求,借鉴宁夏、河北等省葡萄酒产业发展意见,于2019年12月23日形成了《意见》(草稿)。经向行业协会、代表性企业、行业专家征求意见,进一步开拓思路、创新举措,形成了《意见》(征求意见稿)。2020年1月7日,向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银保监局、省税务局11部门征求意见。受疫情影响此项工作中断,现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葡萄酒产业是集农业种植、酿造加工、休闲旅游和文化推广于一体的“新六产”朝阳产业。山东作为中国葡萄酒产业的发祥地,历经120多年发展,葡萄酒产业已成为我省优势特色产业。近年来,国外葡萄酒大量进入国内市场,对我省葡萄酒产业包括葡萄种植及酿酒关联产业造成较大冲击,《意见》的出台为指导葡萄酒产业应对冲击,借势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发展新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推进作用。《意见》中相关指标设定科学,措施方案切实可行。

四、合法性自查

我厅依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对《意见》进行了合法性自查,经过自查,认为我厅作为《通知》的制定主体合法有效;具体内容不存在与法律、法规、上级政府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情况,合法有效;制定程序符合广泛公开征询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的规定,未设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事项,合法有效。

五、文件的主要内容

《意见》共九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放大产区优势。明确了葡萄酒产业发展定位,要求葡萄酒主产区所在地的市政府要科学编制葡萄酒产区发展规划,在土地资源、产品质量、财政扶持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全力构筑产区优势。

二是提升源头品质。明确了要推进葡萄种植由增产向提质发展,培育推广“地标性”葡萄品种,探索优良小品种种植,实现产区葡萄区域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

三是推动基地建设。明确了通过建设高端酿酒葡萄种植基地,收购或合作省外、国外葡萄园,对连片种植的酿酒葡萄基地、合作社或种植户开展的特色保险等措施,提升自有酿酒原料保障能力,拓宽葡萄酒原料的供给保障面,增强酿酒葡萄种植抗风险能力。

四是强化技术支撑。明确了要加强葡萄酒应用基础研究,探索建立葡萄酒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鼓励葡萄酒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改造,提升“两化”融合水平。

五是加强质量管理。明确了要制定和推行我省葡萄酒团体标准,建立先进管理体系,完善检验检测鉴别方法,建设山东省葡萄酒区块链平台,在葡萄酒产业内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良性市场环境。

六是打造区域品牌。明确了要鼓励葡萄酒生产企业提升产品附加值,培育消费热点。举办具有国际影响、高水平的葡萄酒节,开展高层高端的葡萄酒文化推广活动,依托龙头企业,设立产区葡萄酒推广中心、产区葡萄酒品鉴中心,推广葡萄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七是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明确了要推动葡萄酒产业多业态融合发展,创建一批精品文化旅游小镇和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塑造特色葡萄酒文化体系,建立葡萄酒庄园经济。

八是加强安全监管。明确了要规范葡萄酒经营市场,完善进口葡萄酒监管制度,督促葡萄酒单纯加工灌装生产企业保证原酒质量,严厉打击和查处不法行为。

九是强化社会化服务。明确了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设立葡萄酒产业发展战略专家委员会,建立由葡萄酒产业智囊团,促进行业自律发展。

六、关于实行日期的说明

《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征求意见说明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产业(盐业)处。

联系人:田彦强

电  话:0531-86062717,传真:0531-86198662

邮  箱:sdxfp@shandong.cn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产业(盐业)处

邮   编:250011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8月14日


关于促进山东葡萄酒产业

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我省是中国葡萄酒产业的发祥地。历经120多年的发展,我省葡萄酒产业已成为集农业种植、酿造加工、休闲旅游和文化推广于一体的“新六产”朝阳产业。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我省葡萄酒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放大产区优势。明确产业发展定位,科学编制葡萄酒产区发展规划,全力构筑产区优势。葡萄酒主产区要建立健全推进葡萄酒产业发展决策机制,整合产业发展所需土地资源,合理布局葡萄酒产业链。有条件的市可研究设立由财政出资或注资的葡萄酒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或引导基金。加大对葡萄酒产业扶持力度,促进产区实现基地化、区域化、特色化发展。(各葡萄酒主产区所在地市政府负责)

二、提升源头品质。结合产区优势和自然条件,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栽培模式和新技术应用,推动葡萄种植由增产向提质转变。巩固传统特色葡萄品种优势,培育推广具有产区风格特点的“地标性”葡萄品种。探索优良小品种种植,不断扩大新品种和新品系种植面积,实现产区葡萄差异化、多样化发展。(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基地建设。支持葡萄酒生产企业通过股份合作、自建等多种发展模式,建设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高端酿酒葡萄种植基地,提升自有酿酒原料保障能力。鼓励葡萄酒生产企业到省外、国外进行葡萄园收购或合作,拓宽葡萄酒原料来源。对纳入地方财政补贴的连片种植酿酒葡萄基地、合作社或种植户开展的特色保险,省级财政按照规定给予以奖代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葡萄生产机械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范围。(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山东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技术支撑。鼓励葡萄酒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好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鼓励企业采用工业设计植入,深挖葡萄酒文化属性、健康属性、地域属性,优化产品包装、外观、功能、定制服务,发展时尚化、功能化、个性化新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引导企业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改造,建立完善现代化葡萄酒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推进葡萄酒企业“两化”融合水平。探索建立葡萄酒产品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跟踪、研究、解析国外葡萄酒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比国外葡萄酒产业、技术法规以及进口葡萄酒数据,研究相关应对技术和方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税务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质量管理。鼓励企业与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接轨,支持制定和推行具有产区特色、个性典型的团体标准。建立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等先进管理体系,全面推广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和葡萄酒企业开展葡萄酒特性指标和掺杂使假、外源物质等检测方法标准的研究,完善检验检测鉴别方法。支持企业运用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构建原料种植、产品生产、市场营销等领域的特定网络信息信任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区域品牌。支持产区所在地市举办具有国际影响、高水平的葡萄酒节,利用首脑会晤、高端峰会、重大赛事等时机,开展高层高端的葡萄酒文化推广、产区推介、产品展示等活动,提升产区特色品牌形象。鼓励打造产区推广平台,依托龙头企业,在国内主要葡萄酒消费城市设立产区葡萄酒推广中心、产区葡萄酒品鉴中心,提供葡萄酒展示、体验、配送等配套服务。加强葡萄酒地理标志品牌保护,推广葡萄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发展新模式新业态。鼓励“葡萄酒+”新业态、新模式裂变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全产业链模式发展道路,推动葡萄酒产业与农业旅游、工业旅游、文化、康养等的多业态融合发展。支持开发基于葡萄酒的文化产品和旅游服务新产品,建设一批葡萄酒文化旅游小镇、工业旅游基地和精品酒庄。(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安全监管。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严把葡萄酒进口关,完善进口葡萄酒监管制度,进一步提升进口葡萄酒检验监管水平。督促葡萄酒单纯加工灌装生产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原酒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保证原酒质量。严厉打击和查处无证灌装、假冒伪劣、冒充进口原瓶或进口葡萄酒等不法行为。(青岛海关、济南海关、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强化社会化服务。支持行业协会设立葡萄酒产业发展战略专家委员会,建立由省内外知名专家联合组成的葡萄酒产业智囊团。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依托行业协会和组织依法开展行业检评对标、质量品鉴大赛、品种创新奖励等活动。促进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加快培养高素质酿酒师、品酒师等专业技术人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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