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1-18 17:15:57 信息来源: 工业互联网处
鲁网办通字〔2021〕30号
各市党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关于促进山东省网络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鲁网办发〔2021〕1号),为全面掌握我省网络安全产业发展情况,建立网络安全产业调度机制,现组织建立省网络安全重点企业(机构)库。有关事项如下:
1.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入库情况,遴选有实力、有潜力、有技术的单位构建省网络安全重点企业(机构)联系服务机制,发布《山东省网络安全重点企业(机构)名单和产品服务目录》,组织支持重点企业(机构)开展专题培训、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标准规范研制和网络安全相关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本次入库技术支撑工作由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山东分中心(以下简称山东分中心)具体承担。
2.各市网信办和工信局共同负责本市企业入库工作,请各市高度重视,全面梳理本地从事网络安全产业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机构)发展情况(参考附件1),广泛组织相关企业(机构)填写《山东省网络安全重点企业(机构)申报表》(附件2)。各市网信、工信部门要共同行文,形成工作报告和本市申报企业(机构)汇总表(附件3)。
3.请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组织推荐领域和行业重点企业(机构)填写附件2,并形成本领域和行业申报企业(机构)汇总表(附件3)。
请于11月30日前将报送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一式一份报送山东分中心。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万涛(省委网信办),0531-51773150 韩旭东(省委网信办),0531-51773152;
张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0531-51782671 潘泉波(山东分中心),0531-81913905,17553106905
报送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十一路40号208室。
附件:1.山东省网络安全重点企业(机构)入库说明.docx
2.山东省网络安全重点企业(机构)入库信息表.xlsx
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