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12-10 09:45:17 信息来源: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按照省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有关规定,现将《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工作背景
软件是信息技术之魂、网络安全之盾、经济转型之擎、数字社会之基,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我省高度重视软件产业发展,出台《关于加快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0〕1号)》,明确提出“两名城带多名园、百名企育千名品”发展思路,着力打造全国领先、世界知名的软件产业基地,并要求高水平建设100家以上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全面提升软件产业协同创新能力。因2016年印发的《管理办法》有效期至2022年1月31日,按照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备案审查有关规定,应当进行评估修订。为进一步提高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质量,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我们作为文件制定单位,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修订过程
按照规范性文件评估修订有关要求,下发通知要求各市组织辖区内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填写调查问卷,全面了解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并请地市、企业对照原《管理办法》逐章节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召开软件产业政策评估座谈会,召集重点地市、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进行座谈,充分听取各方代表的意见建议。在经过以上调查问卷掌握中心运行现状、座谈交流多方论证征求意见、系统研究国家软件政策文件、充分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基础上,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三、修订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为提升全省软件创新研发融合应用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调查问卷、座谈交流中也反映,近年来软件行业快速发展,《管理办法》与产业实际不适应不匹配情况也日益突出,存在认定条件要求不高、指标标准不够细化、管理评价约束不足等问题。加之国家和省里对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关键领域攻关突破、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新要求,亟需通过修订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工作。 此次修订稿吸收了前期收到的意见建议,强化了认定标准、运行评价、监督管理等工作事项,切实提升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建设质量。
四、文件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认定、运行评价、鼓励政策、监督管理和附则6个章节,共25条意见。
第一章总则部分,明确了《管理办法》的依据、目的、建设原则和责任单位等。
第二章认定部分,规定了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创建的重点领域、认定条件和申报程序等。
第三章运行评价部分,规定了评价审核等有关事项。
第四章鼓励政策部分,明确了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可享受的政策支持。
第五章监督管理部分,规定了撤销中心资格的若干情形。
第六章附则部分,明确了解释部门及有效期限。
五、征求意见说明
按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布并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发送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邮箱ruanjian@shandong.cn。
感谢您的参与支持!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