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

发布日期: 2021- 03- 19 10: 50: 43 信息来源: 产业政策处

一、制定背景

为健全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支撑体系,促进山东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我们依据工信部对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当前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情况及发展需求,按照《关于印发<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8〕1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南》。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

工业设计是以工业产品为主要对象,综合运用科技成果和工学、美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对产品的功能、结构、形态及包装等进行整合优化的创新活动。工业设计产业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是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大力发展工业设计,是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附加值的重要手段;是创建自主品牌,提升工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消费需求的客观要求。2018年7月,工信部印发《关于印发<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8〕123号)以来,我们培育并支持建设了一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作为试点,目前运转良好,越来越多的市和有关企业对共建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工作产生了积极意向。为推动我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使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流程顺畅,我们依照《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起草了该《指南》。

三、主要内容

《指南》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基本条件、创建程序、工作要求五部分。

(一)总体要求。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进行了规定,确定了研究院建设的发展方向、覆盖范围和整体布局。

(二)重点任务。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要以工业设计领域公共服务为核心功能,以工业设计关键共性技术为研究重点,充分利用互联网与信息通信技术,有效整合国际国内、线上线下各类设计资源,建设开放共享的研究开发平台、协同高效的成果转化平台、产学研联动的人才培养平台、支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加强基础研究、提供技术支撑、推动成果转化、做好咨询服务、开展人才培养、促进交流合作6项主要任务。

(三)基本条件。从基础能力、管理模式、服务能力、运营成效四个方面,规定了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应具备的16项基本条件。

(四)创建程序。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创建共分为培育、认定和考核三个环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建设和申报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成熟一家、认定一家”的原则,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并定期对其进行考核。

(五)工作要求。从组织领导、工作统筹、支持建设三个方面,对省、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的职责做出明确规定,确保各级工信部门充分发挥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主动担当作为,共同推动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

四、施行日期

本《指南》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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