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集成电路企业、项目和软件企业清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01 16:34:59 信息来源: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有关申请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做好我省相关企业清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请按照发改高技[2021]413号文件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于4月16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中提交申请。(发改高技[2021]413号文件、申报系统企业填报手册可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查询。)

二、提交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请按照发改高技[2021]413号文件中《享受税收优惠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逐一对应。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4月16日前提交。集成电路企业和项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材料提交至山东省信息产业协会: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24号508室(联系人:王艳丽 18766110500);软件企业材料提交至山东省软件行业协会: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1号楼903室(联系人:陈菲菲  15275188660)。

三、出具真实性承诺书

申请企业应对本次申请列入清单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真实性承诺书。承诺书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后,将原件与佐证材料一并提交。


联系人:

省发展改革委         贾光平  0531-51783108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赵东升  0531-51782658

                             刘洪阳  0531-51782665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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