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4-27 10:35:06 信息来源: 消费品产业处
为进一步提升文件起草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按照要求,2021年2月19日我处印发通知,分别向省食品质量促进会、省食品协会、省葡萄酒协会等有关食品行业协会,各市工信局、重点集聚区所在地的县(市、区)工信局和乡镇政府、食品园区管委会,张裕集团、好当家海洋食品公司、青岛食品公司、景芝集团等26家重点食品企业征求意见,是否有不公平竞争性条款内容。共收到修改建议12条,其中4条采纳吸收,8条经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不予采纳。
2月20日至3月1日在省工信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意见反馈0条。同时,进一步听取厅内部相关处室意见建议。经梳理采纳有关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于3月5日形成《方案》(送审稿)。
3月12日,法律顾问专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综上,该《方案》制定主体及权限、内容、程序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现明显法律瑕疵。”
4月26日《方案》经厅办公会研究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