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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28 14:29:26 信息来源:淄博市工信局
淄博高新区科工信局近日发布《关于做好汛期“四防”工作的通知》,就做好夏季高温雨季民爆物品和非危化化工企业等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严格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针对夏季特点,重点做好防雷、防火、防爆工作,落实防雷安全检测,及时做好防雷设施巡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防雷设施处于安全完好投用状态。对机电设备、配电室、特种设备(含气瓶)、仓库库区、化工罐区、重点管控工艺区域等特殊岗位(环节)进行安全管理倾斜;落实巡查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操作,健全安全组织,加强事故警示机制,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应急事故处置能力。
二是严格落实“四个到位”到位要求。切实做好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检查到位、措施到位,结合企业防汛防灾应急预案,落实安全检查,重点关注罐区、配电室等重点区域防洪防汛工作,建立防灾抢险联系网络,落实人员及联系方式,确保险情情况下人员及时到位,保障险情处置;加强汛期、大风等极端天气情况下,房屋、墙体、护坡等建筑设施检查,避免坍塌、淹溺、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次生事故的发生。
三是科学合理组织生产经营。减少高温时段的现场作业频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防暑急救知识培训和演练,落实现场防暑降温措施,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加强单位食堂的卫生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落实第三方施工、检维修管理,合理安排工程施工进度和劳动工作强度,真正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中毒、窒息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