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8-25 08:37:43 信息来源: 轻工纺织产业处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轻工纺织行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加强轻工行业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的推广应用,引领带动行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提高产业附加值,经研究,决定面向家具、造纸、白色家电、文体用品行业开展2021年全省轻工行业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省内家具、造纸、白色家电、文体用品行业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山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
(二)申报主体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近三年无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三)新技术、新成果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创新点突出,创新性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实用性强,能够解决企业研发设计、工艺流程、产品升级、安全环保等领域的关键共性问题;已转化应用或者具备转化应用条件,推广应用后能够引领行业科技进步,带来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新技术、新成果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满足近两年内(2019年9月-2021年8月)的下列条件之一:
1. 取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2. 通过市级以上(含)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的验收、评价、鉴定;
3. 获市级以上(含)表彰奖励。
(四)新模式是在所属行业产业链供应链协同、企业管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个性定制、柔性生产、市场营销等方面形成的可推广、可复制的创新性发展模式,具有普遍适用性,先进性、科学性和安全性较强,应用推广后能够引领和带动所属行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带来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不涉密,名称及简介能够公开发布。
(六)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在申报范围:
1. 知识产权权属存在争议,且尚未解决的;
2. 不能提供所需完整材料特别是相关证明材料的。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按要求提交全省轻工行业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自愿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请。
(二)初审。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三)上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填报《全省轻工行业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连同申报材料正式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部属及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可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申请。
(四)评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对外发布。
五、有关要求
(一)每家单位最多申报三项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每市合计推荐不超过20项。
(二)每项申报内容单独成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EMS邮寄报送,同时报送电子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轻工纺织产业处,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7日。
(三)列入全省轻工行业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主流媒体等进行宣传推广,优先推荐参加相关会议并进行典型发言,组织参加全省轻工纺织行业对标学习培训活动。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在转化及应用方面的困难问题,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纪建富 王静
联系电话:0531—51782652 51782639
电子邮箱:sdqgfz@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轻工纺织产业处
附件:1.全省轻工行业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申报书
2. 全省轻工行业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成果、新模式申报信息汇总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