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强化“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

发布日期:2021-08-30 09:05:47 信息来源:新华网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日前,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实施意见》,助推绿色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实施意见》,山东省将对“两高”项目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拟在化工、钢铁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环评试点,推动在济南市和青岛市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试点,切实加强山东省“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

《实施意见》从加强源头宏观管控、严格环境准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强化监管执法、确保政策落地生效等五个方面,对“两高”项目提出具体管控要求。

根据《实施意见》,山东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三线一单”成果作为“两高”行业布局、“两高”项目落地的硬性约束。明确钢铁、电解铝、炼化、焦化产业等产业转移地区须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

严格环评审批,把好“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关口。所有新、改、扩“两高”项目,必须坚决实行产能、煤炭、能源、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五个减量替代,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批。

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推动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纳入环评体系。拟在化工、钢铁等重点行业开展碳排放环评试点,不断完善现有环评管理体系,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指导推动在济南市和青岛市实施减污降碳协同治理试点,在东营市试点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对“两高”企业,山东省将严格排污许可证核发和管理,要求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在“两高”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查过程中,全面核实环评及批复文件中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区域削减措施落实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核发。


字体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分享
  • 微博
打印
  • 打印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