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首提碳排放量化指标

发布日期:2021-08-06 14:44:29 信息来源: 山东省政府网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发布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首提碳排放量化指标——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每年控制在1134万吨以内

公共机构是节约能源资源的重要领域,对全社会节能减排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省机关事务局、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了《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8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规划》进行解读。

记者从会上获悉,在全国“十三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中,山东取得排名第二的好成绩。省机关事务局副局长胡伟政介绍,2020年,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同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10.2%、12.6%、15.7%,超出国管局下达我省的强度目标0.2、1.6、0.7个百分点。全省44.8%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省级机关和济南、青岛、泰安3个重点城市城区范围内公共机构实现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十三五”期间,我省创建204个国家级、274个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13个国家级、38个省级能效领跑者,建成2305个节水型单位,树立50个重点用能单位标杆。形成集中统一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章丘模式”,带动全省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337个,引入社会资金9亿余元。淘汰燃煤锅炉10107台,改造燃煤锅炉6863蒸吨。实施太阳能热水项目1264个,太阳能光伏项目9934个,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项目351个。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933万平方米。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机关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卢杰介绍,《规划》是指导“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意义重大。《规划》坚持“走在前列”目标定位,突出绿色低碳发展、多元共治格局、绿色引领行动、目标管理方式转型等重点任务,强化指导性和实用性,探索建立碳排放管理制度,首次提出碳排放量化指标。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我省落实公共机构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目标。总量目标是,每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63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22859万立方米以内,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1134万吨以内;强度目标是,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以及碳排放为基数,2025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综合能耗下降6%,人均用水量下降6%,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7%。

《规划》从实施绿色引领行动、落实厉行节约举措、完善支撑保障体系三个方面,确定了“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三个6”的重点任务。一是围绕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实施低碳转型、绿色改造、能源替代、垃圾分类、绿色办公、绿色生活等6大引领行动,倡导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二是围绕厉行节约要求,落实创建节约型机关、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反食品浪费、制止办公室浪费、推进节水护水、建设节约文化等6大举措,营造节约为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三是健全完善标准化、信息化、目标管理、协同推进、资金保障、能力提升等6大体系,为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提供保障支撑。

胡伟政说,“十四五”期间,我省将把节约型机关创建作为推进厉行节约的重要举措,持续抓紧抓实。确保2021年底50%、2022年底70%、2025年底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省直机关到2025年底要争取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对已经创建成的节约型机关定期复核,建立退出机制,确保节约型机关的先进性。

标准化、信息化和市场化机制是推进“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和支撑。省机关事务局副局长王守波介绍,“十四五”期间,我省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反食品浪费等重点工作,形成以行政法规为核心、地方标准为支撑、管理制度相配套的制度标准体系。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测算各环节、各部位、各设备节能降碳潜力,积极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一张网”建设。按照“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统一组织、分类实施”的原则,进一步简化程序,破除制约瓶颈,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成为公共机构节能、节水改造的重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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