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8-09 15:41:47 信息来源: 消费品产业处
根据《食盐专营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审核合格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名单予以公告。
各级盐业主管部门要联合食盐质量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切实抓好所辖区域盐业管理和食盐专营、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食盐定点企业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涉盐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食盐市场管理秩序,保障食盐产销经营规范有序、供应质量安全。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食盐管理法规、规章及相关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确保食盐质量安全。
特此公告。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