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29 14:42:04 信息来源:消费品产业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鲁工信消〔2022〕22 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域检查分局:

现将《山东省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 28日                       



山东省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化妆品产业具有高成长性、高创新创意性和品牌高附加值性,是绿色产业和美丽经济,对壮大实体经济、提升经济活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我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产业创新步伐,打造优势产业集群,提高行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行业竞争力,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开展中国品牌创建行动,率先在化妆品等消费领域培育出属于中国的高端品牌”的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区域融合互动为引领,充分发挥我省化妆品原材料和消费市场优势,打造“一核多点”“并驾齐驱”发展格局,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着力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培育特色知名品牌,推动化妆品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不断向高端、终端领域迈进,提升山东化妆品产业综合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坚持标杆引领,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创新提高行业标准,打造开放合作平台,搭建涵盖总部经济、科技创新、智能制造、检验检测、人才培养、品牌孵化、市场营销、国际交流、电子商务、文化传播的化妆品全产业生态链,打造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集群、国际化妆品优质原料生态圈、化妆品科技创新中心。力争到2025年,全省化妆品产业年销售额达到100亿元的企业1家,50亿元以上的2家,20亿元以上的10家,规模以上企业数量超过100家。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1.加强化妆品产业创新研究。将化妆品产业列入发展重点,鼓励多学科联合攻关,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基于我省透明质酸等原料优势和牡丹、玫瑰、海藻、牛蒡、灵芝、银杏、金银花等特色植物资源,鼓励企业加大对化妆品研发投入,打造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开展化妆品新原料研发、产品创新研发、新工艺开发、检验检测技术提升等研究,加速化妆品领域关键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

2.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积极推动省内高校及优质科研院所平台资源共享,依托科研院所建立化妆品科技合作和技术成果转化中心。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化妆品原料、生产工艺、功效评价、安全评估等方面,加大产学研对接合作力度,加速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3.支持研发检测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适应产业需求的各类功能平台,提升化妆品的配方研究、功效评价、安全评价、质量控制、原料开发、产品创新等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水平。发挥高校科研实力,做强齐鲁工业大学化妆品研究中心、山东大学化妆品技术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大学青岛海洋生物医药研究院、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化妆品研究所、齐鲁师范学院功能化妆品工程研究中心、山东中医药大学创新研究院、临沂大学皮肤健康研究中心、潍坊科技学院生物化妆品研发中心和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化妆品功效评价实验室,推动成立山东省化妆品研究院。吸引高层次企业来鲁设立化妆品研发中心,鼓励申报国家特色植物资源检测检验中心、创新应用中心。

(二)健全完善产业链条

4.做大做强优质企业。通过“内培外引”方式,对内鼓励企业联合发展,做大做强本土龙头企业;对外发挥自身优势,引进一批引领作用强的品牌企业;发展总部经济,推动优质企业、优质产能扩张布局。培育一批竞争优势强、品牌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柔性制造能力突出的“专精特新”企业,鼓励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逐步培育成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5.做强做优原料企业。鼓励特色植物种植与化妆品原料开发,引导配建生产中心,采用委托加工、自创品牌等方式,提高产品加工能力和附加值。支持原料企业采用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加工代工、承接南企北迁等策略延伸产业链,建设化妆品加工基地或南企北方总部。完善化妆品原料标准和安全评估体系,鼓励企业和高校院所参与化妆品新原料申报和原材料标准制定。

6.着力完善产业配套。推动包材、研发、设计、生产、仓储、物流等环节配套建设,鼓励围绕本地特色和潮流前沿,做好产品理念、配方和外形设计。对标日韩、欧美和国内知名企业、优势企业,围绕产业链、价值链精准招商,着力引进一批产业项目和配套包材如纸盒、玻璃、塑料包装制品项目,设立化妆品包装设计创新平台,完善提升产业供应链。采取收购、兼并等形式,利用破产歇业企业的土地和厂房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充分发挥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齐鲁师范学院等国家级质量检测检验实验室及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齐鲁工业大学、临沂大学功效评价实验室作用,提高检测检验评价能力,服务省内更多化妆品企业。

7.积极创新营销模式。鼓励企业借助互联网积极向平台电商、社交电商、直播电商、跨境电商或其他新零售方式等营销模式转型。依托电商企业、专业批发市场和直播平台,建设美妆直播电商基地和品牌孵化中心,探索联合打造立足本土、辐射周边、影响全国的化妆品互联网营销平台,实现企业销售降本增效。

8.大力推广智能改造。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促进化妆品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鼓励企业主动进行智能化改造,对优质企业给予支持。培树示范典型,加快全省化妆品行业提档升级。探索区块链与化妆品产业融合应用,打造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化妆品追溯系统,提高供应链透明度。强化政府数据资源支撑,搭建市场推广、企业交流、供需对接平台,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

(三)推动产业集群发展

9.培育化妆品产业集群。围绕透明质酸、海藻酸盐、聚谷氨酸、牡丹、玫瑰、金银花、灵芝、银杏、牛蒡等特色产品或资源优势,以技术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整合周边研发、设计、物流、营销等资源,打造以济南“北方美谷”为核心,青岛、烟台、泰安、临沂、菏泽等多层次多区位多品类发展的“一核多点”发展格局。重点培育济南透明质酸化妆品产业集群,青岛、威海海洋生物化妆品产业集群,潍坊滨海、枣庄滕州香料香精产业集群,平阴玫瑰产业集群,临沂金银花、银杏、牛蒡特色产业集群,菏泽牡丹特色产业集群,威海彩妆产业集群等。支持山东省中药产业创新创业共同体围绕道地药材做大做强植物化妆品研发及成果转化。

10.打造美妆界网红打卡地。依托当地资源禀赋和文化优势,推动化妆品时尚产业与文化、旅游、艺术、娱乐等产业融合,借助工业旅游、温泉旅游等“旅游+”模式,打造海洋生物、莱芜生姜、平阴玫瑰、菏泽牡丹、临沂金银花、商河留兰香等地域特色区。

11.提高集群公共服务能力。引导科研院所、标准化技术组织、检验检测机构、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消费者体验中心、培训教育等前端服务和终端应用机构向集群集聚,打造化妆品行业公共服务平台,为集群企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四)深入实施“三品”战略

12.开发丰富化妆品品种。发挥我省在化妆品原料规模和特色植物资源优势,开发新型产品,调整产品结构,增加中高端化妆品供给,推出透明质酸衍生物及不同分子量化妆品、聚谷氨酸类化妆品、含氟硅类化妆品、海藻酸钠等海洋生物系列化妆品、生物发酵胶原蛋白和活性肽类等一批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精品化妆品,培育玫瑰、牡丹、金银花等纯天然植物提取纯露、精油及系列化妆品、植物化妆品、石墨烯化妆品等一批富有地方特色、民族色彩和前沿科技的特色化妆品,提高市场认可度和占有率。

13.优化提升化妆品品质。引导企业树立品质意识,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打造一批质量标杆企业。引导和规范标准化工作,强化标准监督管理,聚焦化妆品行业发展重点,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试点示范、创新激励等政策引导作用,支持我省单位主导制定化妆品产品国家标准、团体标准。实施化妆品行业提标贯标行动,实行全过程把控。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推进重点企业化妆品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

14.全力打造化妆品品牌。推动“美妆山东”计划,将化妆品品牌建设纳入“山东名片”品牌影响力TOP榜细分行业评选榜单,对接“好品山东”“好客山东”品牌体系,提高品牌知名度。推动“美妆山东”品牌走出去,与一线城市、与国际接轨,加强与国际市场交流。开展老品牌焕新行动和新品牌培育行动,讲好老品牌发展故事,推动品牌与文化相结合,塑造品牌核心价值。抢抓互联网发展红利期,大力发展D2C模式,挖掘产品个性,抢占细分市场,开展社群营销,创建新生品牌和网络原生品牌。鼓励引导品牌主体加快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加大品牌展销推广力度,每年适时举办鲁妆博览会,集中展示山东化妆品产业发展成就和创新产品,提升我省化妆品品牌知名度、认可度、美誉度。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5.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鼓励行业协会组织企业高层交流学习,重点针对行业政策和发展形势开展培训,学习国际知名品牌在产品研发设计、市场营销、品牌打造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理念。鼓励有能力的重点企业开展中高层员工内部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职业技能水平。

16.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大力培养化妆品专门人才,鼓励高等学校校企联合,开展基于学历提升的继续教育和以高级技术人才研修为主的非学历培训,增设化妆品相关学科专业,加强对原料、配方、工艺、检测、评价、质量安全负责人等方面人才培育。推动高校与企业间开展学术交流,提升化妆品研发能力和水平。实施“蓝领”提升计划,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人才培育创新基地,开展劳动技能培训;鼓励高等学校设立培训基地,对化妆品企业管理、生产、质量、检验等关键岗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劳动力后备工程,依托企业、高校和社会培训基地,面向社会举办长期与短期相结合的化妆品企业岗位技能培训班,为化妆品企业提质扩能提供源源不断的后备力量。探索建立化妆品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通道。

17.加强紧缺高层次人才招引。把化妆品产业重点领域人才纳入《山东省重点扶持区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项目计划》,研究人才优惠政策,围绕行业人才需求缺口,重点招引研发设计、品牌策划、产品配方等关键人才,按规定给予人才落户、资金奖励等政策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加强与院士合作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加速高质量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面对海外企业和人才,加大招引开放力度,吸引高端人才来鲁发展。加强海外院士在研课题和省内企业需求对接,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8.优化服务流程。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服务流程,推动并联审批和容缺审批,最大限度缩减审批流程和时间,加快新品上市推广速度;不断提高产品备案、生产许可等技术审评水平,提升审评质量和效率;构建省市县协同监管新模式,加强省市县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案件稽查和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合作共建,逐步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意识和能力。

19.加强监督管理。深入贯彻《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化妆品检查、检测和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依托“数字政府”“互联网+”等监管平台,不断提高化妆品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的政务服务水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行为。

20.开展多方位宣传。大力宣传推介“美妆山东”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化妆品产业与文化旅游、艺术娱乐等产业的融合,在全省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等场所增加化妆品元素,组织化妆品产业文化专题展;利用机场、高铁、地铁、公交枢纽等公共区域进行静态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报刊杂志、抖音快手新媒体进行多角度多方位宣传。加强与卫视、网络的内容合作,开展健康时尚文化传播。

21.推进社会共治。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作用,开展法规宣贯和实践活动,提高社会质量安全责任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发挥新闻媒体和行业专家力量,组织质量安全信息交流活动,提高公众对化妆品的安全认知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化妆品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由工信、发改、教育、科技、财政、人社、自然资源、商务、文旅、卫健、市场监管、金融、药监等部门参与的协同推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化妆品产业联络员制度,定期交流对接信息,创新推出支持政策,全面落实目标任务。

(二)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化妆品企业主要集聚地相关部门研究出台鼓励化妆品产业发展相关政策。鼓励化妆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化妆品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或重大课题。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建设高标准厂房,鼓励企业以购买或租赁形式入驻高标准厂房,支持化妆品企业集聚发展。落实好支持化妆品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对省内直播基地和MCN机构的支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推动山东产业基金向省内化妆品产业倾斜,鼓励化妆品企业主要聚集地设立产业基金,支持化妆品企业品牌培育、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上市孵化等。鼓励金融机构提高优质化妆品企业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比例,鼓励推广以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化妆品企业上市融资。

(三)加强协会服务。充分发挥省级行业协会了解企业、联系企业的优势,切实发挥好政府和企业间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调研,时刻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和发展需求,及时反映行业难点、热点和企业诉求。认真履行行业服务、自律、协调、监督职能,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化妆品行业人才培训、咨询交流、技术推广、产品研发、标准制定、品牌培育、展览展销等全方位、个性化、优质高效的服务和活动,提高行业协会为政府和企业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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