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山东省省级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券”
第一批配券服务机构(数字化赋能方向事前申领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2 14:17:19 信息来源: 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各有关服务机构(平台、企业):

为切实做好山东省省级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券”发放工作,引导和带动一批社会优质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促进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山东省省级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券”第一批配券服务机构(数字化赋能方向事前申领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

能够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诊断咨询等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的服务机构。

(二)基本条件

1.在本省登记注册(或分支机构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成立1年(含)以上,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和较高信誉,服务企业满意度较高。

2.拥有开展专业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经营许可、认证、资质及资格,产品能够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中小企业经营效率,为企业生产经营降本增效。

3.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4.有较丰富的服务企业经验。

二、申报流程

1.申请填报。申请机构登录“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网站(http://zhpt.gxt.shandong.gov.cn),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并于11月6日17:00前上传相关材料。

2.报送材料。将相关佐证材料(附件1)及申报书(附件2)通过中国邮政(EMS)于11月7日17:00前(以收到日期为准)邮寄至山东省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处。

3.资格确定。由各市按照申请条件对填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行业专家论证会,最终确定服务机构名单,纳入配券资格产品库管理。

三、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1月3日8:30至11月6日17:00

(二)各市审核时间

2022年11月3日8:30至11月8日12:00

(三)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郝龙、綦跃兴 0531-51782698

技术支持:宋爽 0531-88985569


附件:1.佐证材料清单.xls

          2.“创新服务券”配券服务机构申报书模板.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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