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4-21 09:10:01 信息来源: 培训与交流处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有关部门,有关企业、院校、协会:
为加快培养适应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实用型、技能型高技能人才,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计划围绕数字化方向加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2022年计划按照示范类和培育类共计认定50家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围绕提高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力度,加快培养适应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要求的高技术高技能人才。
二、申报范围
1.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好的企业、院校和协会等作为公共实训基地依托单位。
2.围绕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以十一条标志性产业链为主体,兼顾其他行业领域。
三、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须拥有完全可控的实训场地,培训面积500平以上,专门用于实训设备安置、实训操作、成果展示等实训用途。
2.与5家以上院校、企业或社会培训机构等签订有实训协议。实训过程能够对接企业生产过程,实训项目对接职业资格标准。
3.与5家以上院校、企业或社会培训机构等签订有合作协议,合作单位积极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实训课程开发、教学和技术服务等。
4.实训方向围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单个实训环境建设需包含配套完整核心课程体系,以支撑软硬件一体化教学环境需求。
5.具有10名以上素质高、能力强、人员稳定的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相关实训指导教师队伍,能够满足公共实训基地教学需要。
6.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实训事宜,实训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工艺守则、实训人员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权责明确。
7.企业年实训总人数不低于500人,其中对外提供实训服务不低于100人;院校年实训人数不低于2000人,其中对外提供实训服务不低于400人;协会年实训人数不低于1000人,其中对外提供实训服务不低于200人。
四、申报材料
依托单位须提交主管单位的推荐报告(推荐函)及有关附件,具体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主管部门的推荐报告(推荐函)。
2.公共实训基地申报书(附件1)。
3.法人执照(复印件)。
4.用地证明(复印件)。
5.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实训协议(复印件)。
6.与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7.实训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工艺守则、实训人员安全管理等各类规章制度。
8.申报条件所涉及内容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9.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2)。
10.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3)。
五、申报程序
1.省级(含)高等院校由省教育厅审核报送,其中省直有关部门所属院校由各部门审核报送,技工院校由省人社厅审核报送,省属及以上国有企业、协会直接报送,其他企业、院校、协会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工信局审核报送。
2.各市、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限报6个,省有关部门限报1个,省属及以上国有企业、协会限报1个。请于2022年5月6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PDF扫描版和Word版)报省工信厅,邮寄须使用EMS。过期不报视同放弃。
六、失信惩戒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资格,且5年内不得申报,同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1.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不实信息的。
2.在获评公共实训基地后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侵犯参加实训人员人身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的。
七、注意事项
1.实训基地名称应当突出实训主题,不带山东、山东省、企业名称等字样,规范示例如:人工智能公共实训基地。
2.主管单位的推荐报告(推荐函)单独行文(同时报PDF扫描版);依托单位的申报材料按照目录顺序排列并标注相应页码,材料装订成册。
3.上一年度获评的培育类公共实训基地单位可以申报示范类,不占主管单位推荐名额。
联系人:隋晓亮 李善峰
联系电话:0531-51782587 51782521
电子邮箱:s86902646@126.com
附件:1.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申报书
2.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3.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基本情况一览表
关于开展2022年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公共实训基地基本情况一览表.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