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01 10:10:59 信息来源: 运行监测协调局
鲁工信运〔2022〕108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等8部门关于修订印发山东省工业强县财政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鲁财预〔2021〕40号)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开展了2021年度工业强县评选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确定烟台市福山区等10个县(市、区)为2021年度工业强县,现将名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承担工业强县建设任务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聚合资源力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强化示范引领。各工业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制造强省建设工作部署,树牢工业稳增长和高质量发展任务目标,聚焦主导产业,强化科技创新、做强产业链条,集聚各类资源要素,实施一批重点工程项目,加快打造现代优势产业集群,确保在增长速度、规模效益、自主创新、“两化”融合、资源节约等方面走在全省前列,成为我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
三、严格资金管理。省级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重大工业转型升级项目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有利于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专项债券资金用于与工业发展密切相关并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由相关县(市、区)负责还本付息。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运转经费、楼堂馆所建设、偿还债务本息以及其他与工业发展无关的支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将加强奖励资金的使用监管及绩效评价,督促工业强县规范、科学、高效使用资金。
四、加大宣传引导。各市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动态跟踪和总结宣传,督导相关县(市、区)切实做好工业强县建设工作。各工业强县要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报告工作进展、预算执行和实施成效,提供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将加大对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工业强县工作推进情况,并对成效显著的地区进行通报表扬。
附件:2021年度山东省工业强县名单(10个)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2年5月27日
附件
2021年度山东省工业强县名单
(10个)
烟台市福山区、青岛市黄岛区、威海市环翠区、淄博市临淄区、诸城市、济宁市兖州区、邹平市、东营市东营区、滕州市、济南市章丘区。
(联系人:苏倩 电话:51782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