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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10 15:20:25 信息来源: 政策法规处
一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紧紧围绕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创新思路、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法治建设新局面。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9月份,厅党组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项工作全过程”为主题开展了学习研讨,中心组成员和机关各处室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会上,两位党组成员进行了重点发言交流,其他党组成员作了书面交流。二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10月份,组织了2021年第3期党组学法法治讲座。邀请山东省委党校赵迎辉教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进行了专题授课。在厅的党组成员以及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在线下参加了此次讲座,厅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化专办工作人员、厅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在线上参加了讲座。赵迎辉教授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逻辑背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三个方面进行讲授,主题鲜明、视野开阔、案例详实、逻辑严谨,具有很高的理论水平,给全厅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教育课和党性教育课。11月8日,根据省司法厅统一要求,省工信厅制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方案》,组织全厅工作人员通过网络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统一购买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学习读本并给各处室分发学习。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情况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党的领导。经厅党组研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建章立制,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2021年起草并经厅党组会(办公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学法制度》、《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等管理制度、办法。为我厅法治机关建设、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1年,省工信厅主要负责人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要求,对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厅党组多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有关问题。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事项党组把关、集体审议,依法依规推动决策落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述法内容纳入主要负责人个人述职报告。四是厅党组带头学法。厅党组多次开展法治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重要文章,把宪法、民法典以及重要党内法规作为党组学习重要内容。厅党组书记带头学法,带动全厅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纳入全厅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形成厅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政策法规处牵头协调、各处室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良好格局。
三、推进地方立法情况
一是积极参与《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起草修订工作。数字经济作为《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厅参与了“数字经济立法工作”部分的起草和修订工作。2021年9月30日,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二是积极推动《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立法。严格落实《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起草并积极推动《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立法。《条例》于2021年7月29日经省人大审议通过,2022年1月1日施行。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在对我厅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梳理的基础上,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变动情况,结合工作实际,权责清单中,共新增6个事项、删除12个事项、调整2个事项类别、调整1个事项名称、修改2个事项依据;对权责清单中的原民爆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再研究再梳理,依法厘清了省市县三级民爆行政处罚权限。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规定。今年以来共对15个厅内重大行政决策开展了合法性审核;审核出台了6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省政府合作协议2个;审查厅合同协议25个;审查开门决策文件9个,审查省政府文件9个;其他文件9个。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了《省工信厅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积极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执法,牵头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开展了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备案检查”;动态调整了行政处罚“不罚”和“轻罚”清单;实行了食盐定点生产(批发)审核审批事项、公众移动通信基站、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印发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处罚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和《行政强制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要求各执法处室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程序;给机关各执法处室和16市无线电管理派出机构配备了行政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要求执法人员对执法过程全程跟踪记录并归档保存;对照权责清单中的行政检查事项进一步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形成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021年9月增补版)》,并在厅门户网站公示。四是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应对工作。今年,我厅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共3件,均已通过二审审结胜诉;民事诉讼案件1件,一审胜诉;行政复议案件2件,均赢得案件。五是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严格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合同前按要求征询省司法厅意见,按规定程序聘请了山东舜达律师事务所和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作为省工信厅法律顾问单位。法律顾问对大量的重大行政决策以及重要的文件协议进行了严格的合法性审核,参与了复议诉讼等重要工作,列席了厅内多次重要会议并提出法律意见,为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在公职律师方面,2021年6月,省工信厅印发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和《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报送了《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请设立公职律师的函》,提交了公职律师设立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并通过了省司法厅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