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级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券”
配券服务机构(第一批)进行审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0 10:18:21 信息来源: 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

为切实做好山东省省级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券”发放工作,引导和带动一批社会优质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为小微企业发展降成本、拓市场、促转型,前期我厅印发了《关于征集山东省省级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券”配券服务机构(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企业通过“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提交了材料。请各市对照主要服务范围和基本条件方面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进行网上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验。

一、主要服务范围

服务机构须能够开展以下4方面服务中的至少一项:

1.数字化赋能服务:企业开展DCMM贯标咨询评估服务。

2.绿色低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节能(绿色、低碳)评估诊断、能源审计、绿色制造、清洁生产审核等服务。

3.上云用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方面提供上云用云解决方案等服务。

4.市场开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企业提供品牌咨询、新媒体推广、网络营销推广及为小微企业拓宽市场渠道、参与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推介、参加国内省部级或国际展览展示活动,特别是拓宽国际市场渠道等服务。

二、具备的基本条件

1.在本省登记注册(或分支机构注册),有固定经营场所,成立1年(含)以上,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和较高信誉,服务企业满意度较高。

2.拥有开展专业服务所需的设备设施、经营许可、认证、资质及资格,产品能够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中小企业经营效率,为企业生产经营降本增效。

3.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4.有较丰富的服务企业经验。

三、有关要求

各市登录“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的“山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版块进行网上审核把关,按照类别汇总符合条件的配券服务机构(见附件),于8月16日前行文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做好配券服务机构“绿色门槛”审查工作,并提供符合“绿色门槛”的情况说明。各市登录账号指定专人负责,账号及密码对接负责系统技术支持的工作人员。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郝龙,0531-51782698。

技术支持:宋爽,0531—88985569。

附件:配券服务机构汇总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10日        

配券服务机构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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