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2 16:46:33 信息来源: 工业互联网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数字赋能增效2022年行动计划》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信部试点示范

按照《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见附件1),聚焦“数字领航”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等3个试点示范方向(见附件2-4),组织推荐一批创新性强、推广价值高的典型项目。其中济南、淄博、烟台、潍坊、济宁、威海每个市推荐不超过5项,其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项(青岛市为计划单列市,单独上报。已列入试点示范的不可重复申报,在建的不可申报。工信部网址: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2/art_a4c6d1a9cb6d40488afc31903c5ad393.html)。

二、省级创新示范

按照《2022年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创新示范申报指南》(见附件5),组织推荐一批标杆示范企业。设备上云标杆企业、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等方向(见附件6-8,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方向),每市每个方向推荐不超过5个;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方向(见附件9,申报标杆类方向的企业,也可同时申报),每市推荐不超过15个,其中“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领域,每市原则推荐不少于3个。参加工信部试点示范的企业可同时申报省级创新示范。

三、有关要求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认真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证明材料完整并真实有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工信部试点示范于8月23日前,省级创新示范9月9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0)和申报书(工信部试点示范一式三份、省级创新示范一式二份,A4版胶装,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光盘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方式:高亮,由斌   0531-51782672,0531-51782675

邮    箱:sjxwxxhtj@shandong.cn

寄送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互联网处(通过EMS方式进行邮寄)


附件:1.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doc

2.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数字领航”企业方向).doc

3.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doc

4.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doc

5.2022年山东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创新示范申报指南.doc

6.2022年山东省设备上云标杆企业申报书.docx

7.2022年山东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申报书.docx

8.2022年山东省“5G+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申报书.doc

9.2022年山东省工业互联网优秀应用场景征集表.docx

10.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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