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布支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建设等
奖补政策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09-21 15:39:56 信息来源: 青岛市工信局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近日,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青岛市支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建设等奖补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共有五章十五条,包括总则、申报事项、申报程序、职责分工、附则等,主要适用于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奖励和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奖补项目。《实施细则》明确,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或互联网百强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22年对符合要求、辐射带动性较好的省级数字经济园区给予每个最高200万元奖补。其中,对首次认定的省级示范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和成长型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150万元奖补。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每年公开发布各项目年度申报指南,申报主体自愿向注册地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通过“青岛政策通”平台提交所需的申报材料。

《实施细则》的发布,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大力支持省级数字经济园区和全国电子信息百强、互联网百强企业发展,有效引导数字经济园区加速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集聚数字产业集群,提升数字化融合应用水平;同时,积极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数字企业,形成引领创新和驱动发展的动力源,进一步深化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字体
  • 字体放大
  • 字体缩小
分享
  • 微博
打印
  • 打印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