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3-27 19:52:19 信息来源: 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论述,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正确引导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持续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我厅代省委、省政府起草了《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箱:fgyzjjfzc_sgxt@shandong.cn。
二、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处,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字样。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邮编250011。
三、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4月7日。
附件: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起草情况的说明.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