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8 14:46:56 信息来源: 研究室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滨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管理单位,省化专办各工作组,其他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工信系统调查研究水平,促进优秀研究成果转化,根据厅党组大兴调查研究有关部署安排,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省工信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滨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管理单位,省化专办各工作组,省级各行业协会、产业链产业集群培育机构、公共服务平台、社会智库和大企业研究院所,以及其他开展工信领域研究工作的相关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围绕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形成的具有较高参考价值的调研报告和决策咨询类研究成果。

二、评选标准

(一)围绕中心。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须服务于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有助于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决策参考,有利于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观点明确。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须观点明确、针对性强,对存在问题和主要原因把握准确、分析透彻,语言规范、简练,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文理通顺、篇幅适当。

(三)内容详实。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所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所得出的结论有理有据,所列举的事例、数据和资料真实准确。

(四)建议可行。调研报告和研究成果所提建议合理、合法,措施具体、实用,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和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推荐条件和要求

(一)推荐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

2.在2022年度内完成的原创性调研报告或研究成果并享有著作权,无抄袭他人成果或侵权情况。

3.主要内容已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或已通过工作途径呈报有关领导或部门参阅,并对推动实际工作产生较大作用。

4.已获得省级(含)以上奖励的报告成果不再参评。

5.已取得实际应用的报告成果,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调研报告正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6000字,研究成果正文字数不限。

7.涉密材料不得推荐参加评选,如因推荐单位或作者造成失泄密的,由推荐单位和作者承担相应责任。

(二)推荐要求

1.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滨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管理单位,省化专办各工作组,省级各行业协会、产业链产业集群培育机构、公共服务平台、社会智库和大企业研究院所可直接推荐;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原则,报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筛选汇总后向省里推荐。

2.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滨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每个推荐单位推荐报告成果数量一般不超过5项(含);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管理单位,省化专办各工作组,每个处(室、组)最多可推荐1项报告成果参评;其他推荐单位每家推荐报告成果数量一般不超过3项(含)。属于同一作者或同一调研团队撰写的报告成果只可推荐1项。

3.推荐单位须对推荐报告成果的政治方向、原创性、规范性,以及是否符合评选资格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

4.推荐单位须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本单位推荐材料的统一报送和联络工作。

四、推荐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1份)

1.优秀报告成果推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由推荐单位填写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优秀报告成果推荐表(见附件2,由报告成果第一作者或完成单位填写并加盖完成单位公章)。

3.报告成果正文(须按附件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规范提交;纸质版材料应包含作者信息,电子版材料须隐去作者信息)。

4.报告成果转化应用证明(包括领导肯定性批示、政策文件采用情况等)。

(二)电子版材料(1份)

1.推荐单位须创建1个一级文件夹,命名规范为“报送日期+推荐单位全称”(例:“20230420+××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一级文件夹内须包含:“附件1”及对应数量的二级文件夹。“附件1”的命名规范为“优秀报告成果推荐情况汇总表:推荐单位全称”;二级文件夹的命名规范为“编号+报告成果主标题”(例:“01+关于XX的调研报告或研究成果”),此编号和报告成果主标题须与“附件1”“附件2”中的内容对应一致。

3.二级文件夹须包含:“附件2”、报告成果正文及其应用证明材料。“附件2”的命名规范为“优秀报告成果推荐表:调研报告或研究成果主标题”;报告成果正文的命名规范为“正文:调研报告或研究成果主标题”(例:“正文:关于XX的调研报告或研究成果”),要求PDF格式;报告成果应用证明材料的命名规范为“报告成果主标题+(证明材料1...2...3)”,要求PDF格式。

五、报送方式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南、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滨州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各直属、管理单位,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于4月27日前将材料寄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34号南楼416房间。厅机关各处室、省化专办各工作组于4月27日前将材料报送研究室。

联系人:邵军、张彤彤

联系电话:0531-51782565,82593376 

电子版推荐材料报送邮箱:sdgxyxcg@163.com



附件:1.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推荐情况汇总表.docx

          2.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推荐表.docx

          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优秀调研报告与研究成果正文格式及技术标准.doc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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