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23年度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和山东省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聚区培育申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7 15:45:11 信息来源: 消费品产业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鲁工信消〔2023〕67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深入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战略专项行动,加快培育一批高质量发展的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聚区和知名品牌产品,确定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省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群、强县、强镇、基地和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的培育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主体

(一)申报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在山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相应资质的企业生产的食品(不包括烟草、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二)申报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群、强县、强镇、基地。地域上跨设区市的产业集群,由省级行业协会牵头申报;不跨行政区域的产业集群,申报主体为设区市、县(市、区)工信局。强县、强镇申报主体分别为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基地申报主体为在山东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食品骨干企业(集团)。

二、申报条件、程序

(一)申报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的企业,按照申报条件(见附件1)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填写《2023年度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精品预制菜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所在地工信局提出申请。省属企业向所属省级行业协会提出申请。每个企业申报产品原则上不超过2个。

按照“提质扩容”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的要求,今年目录中试点单列精品预制菜项目,其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省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群、强县、强镇和基地主体单位按照《山东省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聚区培育实施方案》规定要求和条件开展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自愿填报《山东省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群、强县(市、区)、强镇、基地申请表》(见附件3)。跨设区市的产业集群由省级行业协会组织申报材料,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申请报告;非跨设区市的集群、强县、强镇和基地主体单位,自愿向当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鼓励和支持沿黄地区优先申报省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群、强县、强镇和基地。

三、评审认定。各市局和省级行业协会择优提出推荐意见,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和产业集群、强县、强镇、基地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公示名单。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予以认定公布。

对未能通过精品预制菜评价,但符合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申报通用条件的,可转为特色优质食品。

四、工作要求

1.申报材料。材料要完整真实,申报企业和主体单位对其资质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报送时间。请各市局和省级行业协会于6月30日前行文(函)报送申报单位名单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5、6),并附申请表。推荐函PDF版、申报名单汇总表和申请表(基本情况部分要用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sdxfp@shandong.cn,纸质材料一式1份报送(邮寄请使用EMS)至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产业处。

联系人及电话:王    波,0531-51782512

                        刘会友,0531-51782636


附件:

1.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申报条件

2.2023年度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精品预制菜申请表

3.2023年度山东省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群、强县(市、区)、强镇、基地申请表

4.2023年度申报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名单基本情况汇总表

5.2023年度申报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精品预制菜名单基本情况汇总表

6.2023年度申报集聚区名单基本情况汇总表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的企业申报条件.docx

附件2 山东特色优质食品目录产品和预制菜申请表(2023).xlsx

附件3 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群强县强镇基地申请表 (2023).xlsx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特色优质食品、预制菜和集聚区名单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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