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度监控化学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10 18:09:59 信息来源: 安全生产处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管理,做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5月至7月,在全省组织开展对已宣布监控化学品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抽取的监控化学品企业。主要检查企业:1.是否存在故意漏报、误报、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或者妨碍、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行为;2.是否存在未经生产特别许可新建、扩建或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设施的行为;3.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监控化学品的行为;4.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生产监控化学品的行为;5.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监控化学品的行为。

二、检查企业名单

1.济宁汇彩颜料有限公司

2.山东华夏神舟新材料有限公司

3.山东邦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4.淄博东方易能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5.新华制药(寿光)有限公司

6.潍坊晶润化工有限公司

7.潍坊万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山东旭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9.淄博祥东化工有限公司

10.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

11.山东华蓝化工有限公司

12.诺力昂化学品(博兴)有限公司

13.山东省晨宏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4.潍坊润安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15.昌邑恒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6.山东海之蓝化工有限公司

17.烟台达斯特克化工有限公司

18.淄博万科化工有限公司

19.潍坊中农联合化工有限公司

20.潍坊益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1.单县欣润化工有限公司

22.荣成市化工总厂有限公司

23.潍坊三力本诺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4.德州德田化工有限公司

25.泰安亚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三、检查依据

1.《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国务院令第190号,2011年1月8日修订)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第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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