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26 15:39:17 信息来源: 产业政策处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第四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199号)要求,现将我省有关遴选推荐和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
(一)组织申报。申报企业对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要求组织提交申报材料。相关文件请在工信部网站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工作动态栏自行查阅。
(二)初审推荐。请各市工信局按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建有40家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的市(济南、淄博、烟台、潍坊、济宁、威海,青岛单列)推荐不超过3家,其余市推荐不超过2家。8月17日前,各市将推荐文、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一式1份)报厅产业政策处。
(三)推荐上报。经省厅组织论证后,向拟推荐的企业分配网上登录账号,由企业通过工业设计中心管理系统线上填报,并在线打印正式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8月29日前报厅产业政策处。
二、复核评价
各市工信局按通知要求,组织本市2013年(第一批)、2015年(第二批)、2019年(第四批)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包括通过行业协会推荐入选的)填报复核材料并进行初审。复核材料填报方式、报送时间等要求与申报第六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一致。
请各市工信局高度重视,对申报及复核材料严格把关,严格按照基本条件、推荐数量、时间节点等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复核相关工作。产业政策处将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组织交流活动,邀请专家授课指导,做好相关保障服务工作。
联系人:郁小宇 0531-51782598
收件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电子邮箱:cyzcc_sjxw@shandong.cn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