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山东省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 2023- 08- 22 15: 24: 26 信息来源: 消费品产业处

一、起草背景

为合理利用甘草、麻黄草资源,规范甘草、麻黄草市场秩序,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3号)、《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药品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3〕84号)、《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农业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黄草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买卖麻黄草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13〕16号)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联合省公安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山东省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实施细则(试行)》。

二、起草过程

为做好《实施细则》编制工作,我厅认真学习国务院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甘草、麻黄草收购管理的相关文件,参考借鉴其他省份先进经验,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充分研究,并多次征求省有关部门、各地市工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部分重点企业意见建议,提出的合理修改意见均进行了充分吸收。

三、主要内容

包括总则、申报条件、审批程序、申请材料、监督管理、附则六个章节和附件。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依据、面向对象和主要目的。

第二章申报条件,明确了申报主体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三章审批程序,明确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

第四章申请材料,明确了首次申请和届满延续申请需要递交的申报材料。

第五章监督管理,明确了获得收购许可证的企业需要履行的职责义务。

第六章附则,明确了解释部门及施行日期。

附件,明确了申报主体需要提交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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