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已建成φ3.2m以上水泥粉磨装置清单
(第二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1-24 15:03:26 信息来源: 原材料产业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根据全省“两高”行业核查结果和企业反馈确认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山东省已建成φ3.2m以上水泥粉磨装置清单(第二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24日至2月5日。公示期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清单内企业、装置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下述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向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

经此次公示公告无异议的水泥粉磨装置作为我省建成水泥粉磨装置底数清单。装置所属项目存在的违规问题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等有关要求进行整改。无问题和已整改到位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发布继续保留实施或关停退出公示公告。


省发展改革委

监督电话:0531-51783094

电子邮箱:gyc_sdfgw@shandong.cn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监督电话:0531-51782615

电子邮箱:yclc_sjxw@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已建成φ3.2m以上水泥粉磨装置清单(第二批).docx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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