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14 16:59:50 信息来源: 科技处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打造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根据《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3〕150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和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工作
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应立足于共性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符合山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和产业创新发展实际。重点面向全省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等传统产业,高端化工、汽车、智能家电、工业母机、轨道交通、海工装备、农机装备、高端铝材、现代食品等优势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医药、绿色环保、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安全应急装备、磁悬浮等新兴产业,以及元宇宙、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未来网络、量子科技、人形机器人、深海空天等未来产业。鼓励相关领域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牵头创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培育申报程序及条件参见《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3〕150号)。
二、认定工作
对已纳入培育且完成建设目标任务,达到验收条件的创新中心,经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初审合格后,可随时申请验收。验收通过后,正式认定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
认定程序及条件参见《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3〕150号)。
三、有关要求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3〕150号)要求,支持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单位牵头创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对符合培育条件的提出推荐意见,附建设方案(纸质版一份)于6月30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联系电话:0531-51782609,0531-51782610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信厅科技处1511房间(邮编250011)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