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度监控化学品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4-03-28 14:39:42 信息来源: 安全生产处

按照《山东省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要求,为做好监控化学品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对象

省内所有宣布的监控化学品企业,确定检查任务及抽查比例不少于5%。

二、检查层级

按照“强监管、减干扰、促规范”的原则,采取部门联合、省市县三级联动、标签化管理的方式,由省统一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由各有关市、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禁化武履约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推送的任务联合实施检查。

三、检查人员

根据区分层级管理的原则,通过各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检查人员名录库,灵活采取多种方式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确定检查人员名单。

四、检查时间

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的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集中抽查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抽查内容

是否存在故意漏报、误报、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或者妨碍、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行为;是否存在未经生产特别许可新建、扩建或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监控化学品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生产监控化学品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监控化学品的行为。

六、抽查流程

(一)确定检查对象名单。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抽取检查企业名单后直接推送至各有关市、县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禁化武履约主管部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将公布2024年监控化学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企业名单。

(二)合理匹配检查人员。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查计划,由市或县相关部门操作,系统随机匹配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检查人员,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经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其他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三)规范开展现场检查。按照公布的抽查企业名单,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行政检查规范认真实施现场检查,相关企业要做好相关备检材料准备工作,检查过程不得干扰检查对象正常经营。

(四)审慎录入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分为以下4种,分别是: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不配合检查情况严重、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五)稳妥做好后续处理。检查中,对不配合检查情况严重和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的情况做好后续跟踪处理。


联系电话:安全生产处(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办公室) 0531-5178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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