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4年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30 21:27:54 信息来源: 规划与技术改造处 信息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鲁工信规〔2024〕87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3〕185号),加快构建集群梯次培育发展体系,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根据《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认定办法(暂行)》(鲁工信规〔2023〕1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做好2024年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工作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开展,相关集群发展促进组织负责编制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书(附件1),对申报书中涉及的具体指标要提供佐证材料附后。

二、审核评定

(一)材料审核。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集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进行初步审核,提出有关推荐意见,并正式行文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参加答辩环节的集群名单,并对申报材料中的定量指标部分进行量化赋分。

(二)开展答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有关行业领域专家,采取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答辩团队由集群所在市相关政府部门、集群促进组织、集群内重点企业等有关人员组成。专家组根据答辩情况,并结合申报材料,作出综合打分。

(三)认定发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各集群量化赋分和专家打分情况,同时,综合考虑有关集群的行业差异及在全国业内影响力,拟定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入围名单。入围名单经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对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市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和特点,系统谋划,积极组织,切实将本地区有代表性的先进制造业集群遴选出来,鼓励产业联系紧密、地域临近的市联合申报。

(二)夯实主体责任。各市要担负起集群创建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办法》各项要求,严格把关集群申报的基本条件,系统梳理各项关键指标,确保真实、准确。要认真筛选打造集群促进组织,充分发挥其促进集群成员合作交流、服务产业良性发展的能力。

(三)把握时间进度。集群认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市把握好时间进度,务必于5月31日前,将申报文件、申报书、申报信息表(附件2)等集群申报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打包发邮箱)。

联系人:唐荣涛,电话:0531-51782740;

邮箱:tangrt@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与技术改造处(邮寄请发EMS)


附件:1.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书.docx

         2.山东省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信息表.xlsx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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