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年度监控化学品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5-27 14:50:33 信息来源: 安全生产处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管理,做好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5月至7月,在全省组织开展对已宣布监控化学品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中抽取的监控化学品企业。主要检查企业:1.是否存在故意漏报、误报、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或者妨碍、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行为;2.是否存在未经生产特别许可新建、扩建或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设施的行为;3.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监控化学品的行为;4.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生产监控化学品的行为;5.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监控化学品的行为。

二、检查企业名单

1. 平原信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 聊城鲁西聚碳酸酯有限公司

3. 青岛和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4. 济南圣泉铸造材料有限公司

5. 山东明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 山东华安新材料有限公司

7.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8. 山东三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 山东大地瑞辰化工有限公司

10. 寿光卫东化工有限公司

11. 山东新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 临沂金朗化工有限公司

13. 山东埃森化学有限公司

14. 七洲绿色化工(济宁)有限公司

15. 无棣正源化工有限公司

16. 潍坊滨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17. 昌邑三鑫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18. 潍坊鑫冠化工有限公司

19. 山东东科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 烟台达斯特克化工有限公司

21. 联化科技(德州)有限公司

22. 单县欣润化工有限公司

23. 赢创岚星(日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4. 山东宏旭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5.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6. 山东神工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检查依据

1.《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1995年12月国务院令第190号,2011年1月8日修订)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8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8号)第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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