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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24 17:52:09 信息来源: 科技处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力助企帮扶推动工业经济稳进提质的若干措施》(鲁政办字〔2025〕7号)和《山东省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方案》(鲁工信发〔2024〕7号),大力培育质量标杆,引导广大企业学习实践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征集与交流活动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全国及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推荐
(一)征集对象
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征集面向制造、建筑、服务领域的各类企业。
(二)重点领域
1.通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化运用卓越绩效模式、质量管理小组、精益现场管理、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六西格玛等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建立长期有效的推进机制,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的典型经验。
2.通过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组织质量管理融合应用,促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推动质量管理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典型经验。
3.通过运用质量工程技术、数字技术等技术方法实现重大质量管理突破,对质量管理模式产生重大变革,取得显著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成果,有效提升组织品牌影响的典型经验。
4.通过创新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管控模式,协同上下游组织开展质量瓶颈问题分析、质量共性技术攻关等,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的典型经验。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已入选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其他条件详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征集管理办法》。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书:申报单位需如实填写申报书有关表格。其中承诺书需由法人代表或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典型经验:质量标杆典型经验需是组织实施多年的成熟实践,能够体现顾客导向和市场导向,系统介绍运用相关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的思路做法、推进要点、特色亮点和实施成效等。要求内容详实、逻辑清楚、重点突出、图文并茂、数据支撑,字数10000字左右。
3.证实性材料:包括但不限于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顾客满意度、忠诚度等调查分析报告;与典型经验直接相关的荣誉证书、专利证书和创新成果等;组织财务部门出具的、加盖财务公章的经济效益证明或财务分析报告等。
(五)工作程序
1.组织申报。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和材料审核把关工作,于5月6日前将推荐文件(PDF版)、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申报汇总表(Excel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典型经验和证实性材料等三个文件的PDF文档打包压缩,以“申报企业全称”命名,单个申报材料不超过100MB),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省属企业和中央驻鲁企业可直接报送。
2.评审推荐。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申报全国质量标杆。
3.在线申报。获得全国质量标杆推荐资格的企业于6月6日17:00前访问链接(https://qpp.caq.org.cn/activity-registration)进行在线申报,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征集
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征集对象、重点领域、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等要求参照全国质量标杆。
1.组织申报。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和材料审核把关工作,于5月6日前将推荐文件(PDF版)、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申报汇总表(Excel版)、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典型经验和证实性材料等三个文件的PDF文档打包压缩,以“申报企业全称”命名,单个申报材料不超过100MB),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以上材料均为电子版。省属企业和中央驻鲁企业可直接报送。
2.评审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发文公布。
三、典型经验推广和提升
(一)宣传推广质量标杆典型经验
适时举办全省质量标杆典型经验交流活动,通过专家讲座、标杆经验分享、现场参观交流等形式,推广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的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
(二)开展质量诊断提升活动
鼓励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开展质量诊断提升活动,推动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持续改进创新。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51782609,51782610
电子邮箱:kejichu2019@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信厅科技处1511房间(邮编250011)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24日